宿迁职业技术学院评估材料的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要求,2015年省教育厅将对我院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使评估材料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形成评估材料质量保障,充分展示我院评建成果,特对评估材料准备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标体系说明
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包含7个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评估要素、72个主要评价点。一级、二级、三级佐证材料上交院评估办,数据平台备查材料,存放在各系、部门。
二、材料的分类
材料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原始档案材料 ,此类材料是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的文件、材料,在收集整理时对材料内容不得改动,原有材料保存不全的应尽量收集、补充完整;二是评估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主要指各种计划、总结类的档案材料;三是新建材料,主要是为了完成评建工作而进行的统计、说明、总结而形成的材料。
三、评估材料准备的原则
材料准备遵循真实性、针对性、层次性、规范性、有序性5个原则,做到真实可信、有据可查;紧扣主题,说服有力;思路清晰,条理分明;规范统一,整齐美观。
四、材料上交要求
(一)各部门应根据档案目录要求准备评建材料,凡是定量的指标要用数据(报表上涉及到的数据必须与前两年的基层报表一致),定性的指标要用事实佐证。
(二)各部门上交的评建材料,要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字,各部门移交材料要有相关手续,评估办审核、入档要有记录。
(三)评估办按照档案整理规范整理迎评资料,档案盒(袋)内要有卷内目录,备考表。
(四)严格按照“目录”(或任务分解表)的规定时间完成评建材料的移交,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移交时间的,要有组织的提前与评估办协调。由评估办通知变更。时间的标明前后不应产生矛盾,数据库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一般以学年为单位,数据统计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五、材料的格式
书面材料要按统一、规范的格式进行准备(除指定格式外),并按要求打印后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院评估资料用纸一般采用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版面方向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统计类表格也可用A3大小纸张。
(二)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
(三)评估资料中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标准名称。
(四)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如:建筑工程专业(以下简称“建工专业”)。
(五)评估资料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六)评估资料排版的基本规格:除正式公文或已明确的资料排版格式外(如: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院文件等),其余材料标题用3号宋体字加粗,副标题用4号楷体字,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小4号黑体字,一般页面设置上下2.5厘米,左右2.5厘米,行距不大于1.5倍行距。
(七)最终完成的评估资料应左侧装订,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处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八)评估资料中的页码插入底端居中对齐。
(九)评估资料的成形日期一律要用汉字书写,前后统一,不能用阿拉伯数码字与汉字混用,年、月、日要齐全。如: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或2014年1月6日。
(十)评估资料中各种文件、上级报表等重要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用)可由保管保存部门盖红章,涉及机要等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课题等重要数据,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可提供结论性信息,接受评估时可以办理临时借出手续并及时归还。
(十一)原始资料的准备,其规格不限,要求封面、目录、内容齐全,装订整齐。
六、奖惩责任
评估工作是关系到学院生存发展的大事,为做好学院的迎评促建工作,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学院实行部门一把手和评估联络员负责制。对在材料准备工作中表现积极主动,认真撰写和整理相关的文字综述、剖析材料、总结报告类等材料,能做到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任务;或者及时、准确地完成本部门各项评估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交工作,成绩突出者,学院将在评估结束时给予表彰。
对在材料准备工作中怠工、延误、不积极主动,不能按要求完成规定任务、不能有效与各部门配合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公开通报批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而影响评估效果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迎评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