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年“先进党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展示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凝聚学校发展的正能量,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增强学习先进的内在动力,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七一表彰“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5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党委所属的党支部、正式党员均可参加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专干均可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的条件
1、支部班子好。思想政治素质高,带头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抓党员队伍建设,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拥护。
2、党员队伍好。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形成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机制。 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工作业绩好。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环境,党建带群建成效明显,群团组织作用发挥好。
5、群众反映好。尊重师生,爱护师生,工作措施师生拥护,工作作风师生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增强社会“正能量”。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管党治党工作责任。
2.党务工作能力突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积极主动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和保障中心工作。
3.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党性强,作风正,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规定要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在师生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评选程序与表彰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根据各支部书记支部工作述职,各支部互相推荐,党委会研究讨论审批。
2、优秀党员的评选
在党员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大会,按照条件,充分酝酿讨论提名。党支部根据多数人意见,上报预备待党委审批。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推荐,党委审批。上报名额为每支部1名。
4、优秀党员和优秀党的工作者不得兼报。
5、评选出的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的工作者在7月1日10:00—11:30 “庆七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
6、以上评选人员的名单和先进材料于6月29日下班前报办公室黄叶。
 
 
 
                                                  中共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