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

2024年,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有效转化为发展导向、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法,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统筹质量提升核心要素,进一步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效能,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探索现代民办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作贡献。
一、举旗定向,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委中心组制订专题学习计划,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结合学校发展需要上下功夫;党委各职能部门、基层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等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思想引领和精神武装职责,通过课程、讲座、演讲、座谈会、竞赛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逐步深入,要在广泛性上下功夫,要在凝心铸魂、立德树人上下功夫。通过学习,把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上来,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师生员工,引领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党建引领,全面完善从严治党工作体系。坚持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政治领导,全面落实政治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行政上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党委会、理事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逐步推进基层党支部工作与所在部门、单位的行政业务工作融合贯通,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共谋二级单位、部门的发展要务;加强校级、二级单位、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做好纪委巡察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
三、强基固本,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切实维护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校园媒体报道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展工作方式与途径,完善校园媒体报道运行机制。通过对师生员工的思想引领、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意识形态安全保驾护航。
四、达标提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本年度逐步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出台“关于完善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法人治理结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进一步梳理宿迁职业技术学院与集团之间的工作关系,独立依法自主办学;以高职院校规范化要求和申办本科需要为标准,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构建,推进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整合和优化;梳理现有办学条件,对标对表,明确努力方向。
五、教育为先,系统构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以大思政框架理念,全面完善 “三全育人”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充分挖掘思政课潜力,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学工队伍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提升思政工作实效;优化餐厅、宿舍、图书馆、校园等环境育人功能;聚焦集团、学校的核心文化和中心工作,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同心同德,共谋发展;抓重点,攻难点,保稳定,提升师生对学校的认同度和美誉度,增强师生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降低异常率和流失率。
六、人才培养,逐步健全和完善二级教学单位的职能。一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结合现有办学体制机制,推进二级教学单位改革,构建职能健全的二级教学单位,实现人才培养工作职责分级管理。二是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制定和落实全日制普通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尽早完成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七、规范管理,逐步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根据办学需要,有序推进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出台规章制度汇编。以规范教学、学生管理为重点,对标高职院校标准,逐步推进教师能力考核管理、教师资格审核管理、学籍学历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实习实训等教学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学生教育管理、资助管理、宿舍管理、奖惩措施、评比表彰等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规范化建设。
八、招生就业,逐步强化法规指导和机制建设。优化招生计划编报机制,以招生计划调控为重要抓手,加大各种类型招生政策及最低控制线政策解读力度,指导各招生单位规范开展招生工作。协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做好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序推进按专业群招生与培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指导各办学单位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2024届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就业数据统计要求,不掺水,不虚报。有针对性地加大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参赛作品水平,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制定出台提升就业质量实施办法。
九、科研成果,逐步建立各类项目的培育机制。根据国家、省的科研项目、优秀教学成果奖、技能竞赛等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建立科研项目、优秀教学成果奖、技能竞赛等的培育机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建立逐级竞赛制度,不断扩大比赛覆盖面,通过各级各类大赛不断提升高职师生的能力与水平,扩大办学影响力;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能力比赛、技能大赛(高职组)院内选拔、选手集训以及参赛组织工作。
十、实习实训, 全力推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根据2022年出台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对各校区的实习实训基地师资进行资格认定,理顺人事关系和管理关系,根据专业(专业群)建设需要整合各校区基地实习实训资源,廓清专业(专业群)实习实训模块和路径,通过强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应用型人才的职业素养的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十一、教材遴选,加大教材使用全流程监管力度。落实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开展教材选用,严格做好教材意识形态审核和排查,组织教材征订、督查和评价,严格落实教材全流程监管。
十二、正风肃纪,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守好讲台阵地,把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中的师德师风第一关;强化师德师风教育,选树优秀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各级各类师资培训的第一议题;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教学标兵,规范各类表彰活动,确立评比表彰的价值引领导向。
十三、评聘结合,逐步彰显职称评聘的价值引领作用。一是进一步修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教学名师评审和管理办法、专业(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和管理办法;二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内培外引优化职称结构,理顺师资队伍关系;三是以规范职称评聘工作为抓手,引领师资队伍教育与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和参与各类教研、实训、技能大赛等的积极性;四是遴选一批校级教学名师、创新团队、专业(学科)带头人,对标培养;五是组织做好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十四、优化保障,为人才培养提供坚强支撑。坚持“全力保障学校事业发展、高效服务师生员工需求”的理念和“三服务、三育人”宗旨,按照“保障有力、服务一流、系统完善、和谐发展”的工作目标,加大保障投入,完善保障体系,优化预算机制,加强预算管理,统筹预算与保障体系的无缝衔接。创新保障体制机制,狠抓基础服务,做好重点服务,开展特色服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竞赛、交流合作、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五、安全稳定,全力加强校园安全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规划全年安全教育讲座,重点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典型案例的剖析和预防工作开展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二级单位、部门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学校寝室安全和机房防火防电安全等学校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重点敏感节点和重要保障时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全省职业学校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在线学习活动。
十六、增强协同,有力推进合作攻坚。一是强化办学的整体性构建,全校一盘棋,同心协力谋发展;二是充分发挥统战、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机构的整合作用,增强办学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十七、信息管理,逐步建立统一的信息采集体系。根据国家信息采集平台要求,逐步建立校信息采集体系,出台信息采集实施办法,统一管理,分层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为办学提供信息支撑。
十八、结对共建,积极推进共建项目达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结对共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成立结对共建领导小组,制定结对共建工作方案,聚焦共建项目,指定专人专班负责,落实重点共建项目,打通双方教学资源共享通道,确保结对共建工作以高质量、高标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