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
蓝 绍 敏
(2011年9月5日)
 
同志们:
这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推进会,是在宿迁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围绕《宿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等会,缪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十一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全力办好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无私奉献教育,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支持教育,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主要表现为“四个明显”:
一是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学前教育发展迅速,全市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3.5%,比2005年增加10个百分点。“双高普九”扎实推进,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8.3%,比2005年增加9.79个百分点,连续六年保持苏北五市第一。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中职在校生增加到12.7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近2倍,占全省比例由5.9%提高到10.97%;普职比由2005年的5.2∶4.8调整到4.6∶5.4。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考成绩屡创新高,本科达线人数连续两年突破万人大关。高等教育发展迅速,新建高校1所,累计达到3所,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分别达到2万人和0.7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41%和106%。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年,基本实现“学有所教”的目标。
二是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十一五”以来,全市教育投入基本实现了“三增长、一提高”,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125.3亿元,年均增长36.6%。“四配套”、“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和农村教育“两项工程”任务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累计投入16亿元,竣工面积达到123万平方米。市级教育城域网络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初中和小学全部配备了多媒体龙芯电脑教室。切实加大布局调整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创建省优质幼儿园、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101所、17所,分别比2005年增加93所、6所;省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从零起步,达到13所。
三是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不断深化以“一保三放开”为核心的教育事业改革,全市民办教育资产累计达到30.4亿元,累计创建省三星级以上民办学校10所,位居全省第一。民办学校在校生30.2万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30%。同时,按照“干部不任命,搞竞争;教师不调配,进市场;分配不平均,论贡献”的改革思路,深入推进公办教育内部机制改革,2006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人员中共有3611人次通过公开竞聘走上了管理岗位。
四是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快实施课程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效益。全面推进特色学科、特色项目、特色学校建设,努力形成“一校一品”的办学风格。“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创建特色学校112所,教师和学生分别有136人次、1262人次在省级以上大赛中获奖,宿迁被表彰为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市。深入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年和“师德生规”学教活动,大力实施“12511”工程和学历提升工程,累计组织市级培训6.1万人次、省级培训1.73万人次、出国培训561人次。全市现拥有特级教师86人,中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分别达到4375人和701人,比2005年增加2952人和544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尽管宿迁教育在基础差、底子薄的情况下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存在“四个不相适应”:一是教育布局不合理,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与满足群众“上好学”的需求不相适应;二是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不充分,培养人才的数量、质量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三是部分学校办学水平不高,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教师素质以及教学内容、方法与推行素质教育、培育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不相适应;四是全社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还不够健全,与教育事业大建设、大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在加快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这些突出问题
二、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现新的突破
当前,宿迁发展正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最好的资本是教育资本,最重要的资源是人力资源,最有力的举措是教育强市。《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2年,我市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15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力争处于苏北前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传统,创新机制,向改革要思路、向创新要办法、向聚焦要突破,着力消除影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不断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以内涵发展为核心,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质量观,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关键环节、关键阶段,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基础教育高水平发展上下功夫。基础教育是建设教育强市的奠基工程,也是千家万户的“希望工程”,必须突出重点,着力提高三个层次教育的水平。学前教育重抓普及提高。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科学编制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和城乡差异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各地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时,要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继续加快省优质幼儿园创建步伐,全面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到2012年,每个乡镇要确保至少有1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义务教育重抓优质均衡。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制定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城市地区同步规划配套教育基础设施项目,有序新建、扩建和撤并一批中小学校;农村地区依托城乡公交一体化,适度集中、规模办学,生源不足的学校要及时合并, 力争用3年时间整合和撤并80%以上的村小及教学点。同时,要以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为抓手,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高中教育重抓提质创优。积极调整和优化普通高中布局,促进强强联手、强弱联合。加快建设省级优质示范高中步伐,确保到2015年,全市建成10所以上省级示范高中。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内涵提升工程,实施差别竞争的办学策略,不断加强特色项目、课程基地建设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培养。坚持精品化、品牌化、多样化方向,大力开展“优生优培”、“特生特教”工作,形成宿迁教育“平原崛起、群峰竞秀”的良好局面。到2015年,全市要建成高中教育特色发展项目40个。
二要在职业教育品牌服务上下功夫。作为职业教育大市,宿迁职业教育在经过近十年的快速扩张后,目前已进入提升质量、创塑品牌的新阶段。当前,要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化办学特色。积极引导职业院校以培养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为目标,在人才培养方向上形成各个学校的特色;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设置专业,建设好各个学校的特色优势专业,力争在较大范围内具有领先与示范效应;以提高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改变传统以教师和学科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努力形成以学生为本位、以能力为重点、以模块化为主体的教学模式,确保每年向社会输送1.5万人以上技能型人才,基本满足我市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求。二是促进职普联动。加快建立职普沟通协调发展机制,推动三星级普通高中与三星级以上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办学,联合招收一定数量学生,试行“双向”培养。同时,加快建立中高职衔接平台,有选择地促成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形成合作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级技术人才。三是推动校企合作。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与企业发展的结合度不高,职业教育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要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探索政校企联合办学模式,建立“专业承办、产业承包”的运行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家进校园领办专业,教师在校园创办产业、兴办企业,推进教学课堂与实训基地、实习工厂一体化建设,到2015年,全市各职业学校均要创办一家规模较大、设备先进、产学研有机结合的实习工厂或公司,使学生变消费型实习为生产经营型实习。
三要在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上下功夫。目前,我市是全省唯一没有独立设置本科院校的地级市,高等教育总量不足、科研水平不高,在教育体系中相对薄弱。我市发展高等教育,必须坚持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与优化结构三管齐下。一是扩大规模。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优势互补、形式灵活多样的办学格局,全力支持宿迁学院向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方向迈进,力争用1—2年时间,将宿迁学院建成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2015年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支持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泽达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办学层次。二是提高质量。坚持合理定位,注重内涵发展,加快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努力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切实强化实践教育环节,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训基地和课程教材建设,扩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着力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和创新能力。支持宿迁学院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以先进科研水平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三是优化结构。围绕服务产业发展,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加快建成一批与地方经济关联度高的优势特色专业和学科。鼓励宿迁学院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开发区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和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要在社会教育共享发展上下功夫。加快组建“宿迁市职业教育技能培训集团”,推进职成教沟通、职社教沟通、培训中心与企业沟通,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推动企业职工教育、农村农民教育、城市居民教育“三教”统筹,有效解决教育培训、居民就业与企业用工问题。按照省教育现代化标准建好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平台,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使各类人群都能学有所教。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进教育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增强教育事业发展活力是推动教育事业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由之路。要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大胆创新,锐意改革,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推进五项改革:
一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方法,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干预,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努力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教育决策机制,健全决策公示、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健全分级管理机制,特别是完善市级统筹规划实施、县(区)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落实县(区)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的作用。
二要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积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学校校长负责制,探索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不断提升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三要推进集团化办学。大力支持县区以管辖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与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学校为一体,以优质教育学校为龙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实行集团化办学,进一步做大优质教育资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城乡联合”的原则,通过链式、块式、点式发展等模式,实施集团化、多样化和规范化办学,打造资源互补的高质量教育品牌。紧密型和托管型的教育集团每年总校派到分校的骨干教师不低于分校专任教师的10%,并逐年提高比例。深化教育投融资机制改革,建立引资办教和银校合作机制,吸引省内外资本向宿迁教育领域集聚,为集团化办学提供资金支撑。
四要促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民办学校内涵发展战略,促进民办学校从粗放式向精细化发展转型,从趋同化向特色化模式转型,尽快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打造特色品牌。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步伐,鼓励和支持组建教育集团、合并兼并、薄弱民办学校转让办学权,进行资源重组优化,增强民办教育整体实力。不断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制度,规范民办教育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办学管理等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健全民办教育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民办教育政策支持力度,对民办高中段学校、初中、小学教育装备达到省教育现代化标准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在继续实行养老保险费同级财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其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学校承担的部分也由同级财政支付不低于50%。此外,对民办的职业学校,还将根据办学规模、质量和提供企业用工适用性和稳定性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和支持其在为本地企业提供优质用工的同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五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按照布局合理、条件相当、机会均等的要求,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保证人人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在区域内建立同类教育教师互聘、资源共享,不同类教育沟通衔接机制,打造“理念共享、资源共享、管理共享、成果共享”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和共享平台。市职教园区要积极尝试学分互认、专业互补、实训设备互用、中高职同向对接的办学机制。加快教育信息化和装备标准化建设步伐,积极推广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城乡学校统一管理体制、规划布局、办学标准和办学经费。实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设备、校舍等资源,办好每一区域的教育和每一所学校。
(三)以队伍建设为关键,着力夯实教育基础。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各级各部门要把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加快培育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要加强师德和教科研能力建设。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转变重业务、轻师德的观念,加强教师的职业理想和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加快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大力实施科研兴教战略,加强教科研梯队建设,构建市、县(区)、校三级立体教科研网络,根据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对学科、专业教学的不同要求,重新核定教科研人员编制,逐步配齐中小学教研室、教科室和职教教研室教研员。
二要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大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培养一批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一批市级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到2015年,全市省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和市级学科教学领军人物分别达到120名、150名和400名。积极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大力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市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到78%和68%。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依托宿迁高师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建设,启动市级免费幼儿师范生培养工作,“十二五”期间每年为各县区定向培养100名公办幼儿教师,逐步使全市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比例达到50%以上。2014年前,对在职进修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给予学费补贴。
三要促进干部教师合理流动。在创新干部教师选聘任用制度、实行编制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在单位性质、人员性质相同的前提下,推动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凡男年满50周岁以下、女年满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10年的教师原则上进行交流,且每年不低于辖区内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30%。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满两届原则上进行交流。市直学校之间、市直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实行合理流动,人员流动、聘用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要完善教师保障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待遇,特别是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要在工资、职称、评优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依法保障他们与城市教师享有同等的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广大农村和薄弱学校任教。切实加大教育贡献奖励力度,设立政府教育质量奖、创建奖等奖项,提高名校长和名教师政府岗位津贴标准。市、县(区)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引进培养学科领军人才和专家型教师,让更多的优秀人才汇聚宿迁。
三、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教育事业关系发展,关乎未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统筹协调,促使人力、财力、物力、精力更多地向教育集中,全面落实好政府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项责任
要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凝聚社会广泛共识和各方面大力支持。各级政府要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将教育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不断推动教育事业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各相关部门也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教育工作经验总结和宣传引导,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要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提高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为重点,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省里核定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到2012年,力争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加快建立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学前教育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将公办学校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办法,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全面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办学,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高度重视、积极化解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债务,严格控制新的教育债务发生。
三要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坚持把教育优先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这次会上,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宿迁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会后,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切实按照《意见》要求,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切实提高教育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市委、市政府将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动态考核,做到有责必问、问必有果、有错必纠,确保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同志们,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宿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