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苏教高〔2013〕1号
 
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最重要标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学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专业改革与建设
  1.开展专业综合改革。支持高校开展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综合改革,依据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推进教学团队、课程教材、实践资源等专业内涵建设,深化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的综合改革。加强高校相近专业、高校间同类专业的合作,开展以专业类、专业群为主体的重点专业建设,建设500个左右满足江苏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需要、彰显高校办学水平与特色的本科专业类和高职专业群。
  2.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紧密结合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与招生、培养、就业联动的学科专业体系及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根据国家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实行专业自主设置。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建立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初次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一段时间停招。
  3.加强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围绕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开放共享的课程教材体系。加强课程资源开发,高职院校要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教材,加强项目课程、教材建设,不断丰富项目库、案例库,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学校新开课数年均不得低于总课程数的3%,本科高校的总课程数一般不得低于10门/每百名学生。优化课程结构,保证实践课程比例。创新课程组织、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形成结构优化的课程教学团队。建立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及时将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引入课程教学。遴选建设一批精品开放课程,加强课程资源共享系统和共享制度建设。建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教材建设长效机制、教材评价选用机制,本着选优、选精、选特、选新的原则,遴选800部“十二五”省级推荐教材(含双语教材)。
  4.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研究性教学。本科院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专业必须带头开设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加强理论与实践融合,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实践科目设计和应用,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建立能力和素质等多方面结合的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不同类型和层次要求的评价方式,突出学习、实践、科研、创新等多方面素质和能力的考评,体现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改革和完善考试办法,建设公共基础课和部分学科基础课试题库,加强考试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
  5.健全协同培养机制。按照“政府推动、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的原则,分行业、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教师、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文化艺术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重点,推动学校、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多方联手,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共同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6.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模式。发挥高职教育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开展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高职与应用型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通过学制衔接、课程衔接、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等多种途径,贯通技能型人才成长立交桥,依托各类职教集团、行业协会开发制订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探索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分工协作、有机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7.构建寓研于教的培养模式。把科研成果对人才培养的贡献度作为科研工作评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努力把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促进科研与教学的融合,促进科研团队与教学团队的融合,促进科研基地与教学基地的融合,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向本专科学生开放。支持本专科学生参与科研活动,让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团队、早进实验室,在科学研究和工程、社会实践中培养人才。
  8.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改革,学生可以有条件地根据自己的兴趣、专长与就业志向,进行专业与专业方向的自主选择,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跨专业修读课程、辅修第二专业或修读第二学位。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注册和毕业制度,允许学生在弹性学制规定的年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学习期限。
  9.重视培养国际化人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和教育经验,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着力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鼓励高校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专业开设双语课程并逐步增加数量。高等职业教育要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和技术技能人才输出的需求,加强课程内容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设立江苏高校大学生境外学习政府资助项目,鼓励和支持高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赴国外知名大学修学、访学,大力提高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在校生比例。
  三、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
  10.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把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根据不同专业和人才培养要求,科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实践教学标准和实践成绩考核办法,合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高职院校要全面实施理实一体、做中学、做中教、工学结合、工学交替、项目教学等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时间应不少于总学时的50%。
  11.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制订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聘请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建立地方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等,重点建设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建成40所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30个省级创业实践基地和孵化基地、50个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12.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发挥政府统筹管理作用,发挥行业指导协调职能,利用企业的技术、装备、人才、信息优势,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育中心的格局。“十二五”期间,新增200个以校企合作为主体的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新建110个装备水平高、运行机制灵活、投入效益明显、产学研用一体的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型和区域共享型高职教育实训基地;每年支持4000项以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竞赛和学科竞赛活动;支持高职院校开展学生技能大赛和创新竞赛,构建国家、省、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体系,推进技能大赛国际化。
  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
  13.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使命感。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引导教师把培养人才当作自己的首要职责,把教学工作当作自己的第一要务,潜心教书育人。各高校要制订具体办法,切实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把教师教学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教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教学工作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要把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提倡教学名师、知名教授为低年级学生上课,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动力。
  14.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完善教师培训和进修管理制度,高校要成立教师发展中心,有计划地开展教学培训、教学咨询等,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完善助教制度,实行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制度,对青年教师普遍进行教学能力专题培训。各高校要依托大中型企业,共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实践制度,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加强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鼓励高校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鼓励和支持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30%,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50%,省示范院校达到40%,本科院校兼职教师数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0%。
  15.建立教师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按照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聘用、考核、晋升、奖惩办法。鼓励高校探索以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学校类型和教学岗位类别,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分层次、分类别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基础课教师考核教学任务、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和学术水平等情况;实验课教师考核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教学设备研发、实验项目开发和实验教学研究等情况;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考核教学质量、工程实践能力、参与企业应用研发、参与社会培训工作、指导学生实训实习等情况。
  五、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16.加快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推进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全面实现高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的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速实现各种优质教育资源的集成共享。加强网上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库建设,完善数字化教学支持、使用、评价等服务系统,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基于网络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分学科专业大类建设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能提供全方位学习支持和服务的网上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库。加强江苏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推进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
  17.构建高校联动发展平台。依托区域高校教学联盟、教学联合体、职教集团、高等教育园区,整合区域性或同类型高等学校相关教学资源,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构建和完善高校学分互认体系,推进区域或职教集团内高校学生跨校、跨专业选课,实现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完善长三角高等教育教学联动发展机制,科学规划长三角高等教育教学联动发展项目,积极推进长三角高校学生交流访学、学分互认和高校数字图书共享。
  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制度
  18.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多形式的教学评价制度,重视和发挥专家组织的评价功能,重视和发挥现代教育评价方法与技术的作用,加强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专门的教学质量评估督导机构。构建江苏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分别建立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状态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测和数据管理。
  19.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探索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制定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有计划地开展本科教学评估,继续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制度,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持续发展能力、用人单位满意度、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水平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并以此作为促进院校发展、接受社会监督、提供政府决策参考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鼓励我省高校参与全国性专业认证及评估。建立新专业建设定期评估制度,扩大独立学院专业抽检评估范围。建立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素养抽查制度。继续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
  七、扎实推进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20.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以“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继承创新、整合提升,促进共享、提高效益”为原则,深入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健全国家、省、学校三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体系,支持高校积极争取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统筹规划,协同并进,力争在解决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21.加强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完善“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配套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实施本单位教学质量工程方案。
  22.鼓励以创新为导向的教改研究。针对我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以及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加大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力度,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高校和广大教师投身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八、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3.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生教育管理全过程,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课的实践环节,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教育教学形式。推动高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关心学生心理健康。鼓励建立学生学业发展中心,开展学业指导工作,全面支持学生学业发展,促进学生自我成长和全面发展。
  24.发挥高校文化育人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努力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江苏特色、具有高校特点的校园文化。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加强大学精神的培育建设,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加强图书馆、校史馆、专题博物馆、体育等场馆建设,秉承办学传统,凝练办学理念,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升高校的文化品位,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以金陵文化、吴文化、楚汉文化和维扬文化为重点,建设一批集产、学、研为一体,具有江苏文化特点、服务江苏文化产业发展的研究基地和大学文化精品讲坛。
  九、加强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
  25.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宏观指导。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研究制定高校分类发展规划,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和分类评估,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考评机制。加强对全省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为高校教学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完善国家、地方和高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制度,建立省级教学工作先进高校评选表彰制度。着力扶持建设一批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高校,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推进一批人才培养试点学院的改革创新,抓好人才培养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及时总结、推广高校人才培养改革的成功经验。
  26.切实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切实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把教学质量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核心标准,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高等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科学统筹学校各项工作,推进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有机结合。要切实巩固和落实教学工作的基础地位。每年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着力解决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校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抓教学,健全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完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到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政策导向、绩效评价和教师薪酬优先保障教学。建立健全教学激励机制和教学成果评价机制,将教学项目、教学成果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27.加大内涵建设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方面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完善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校设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依法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学投入。要加强对内涵建设的投入,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内涵建设支出比例分别不低于25%、20%。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改善教学基本条件,设立奖教基金。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确保生均财政拨款等增量部分优先用于师资队伍、学科、实验室等方面。
                                                                                                                                     省教育厅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