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程序简介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1.申请入党人主动向党组织递交正式书面申请书,党支部建立入党申请人相关资料档案;
2.党支部成员或支部委托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和帮助指导,提出要求;
3.入党申请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参加“双学”小组学习;
4.申请或推荐参加中级党校学习。
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递交申请书后至少经过3个月以上的考察;
6.中级党校学习成绩合格,28岁以下青年经过团组织推优;
7.学生是“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优先考虑;
8. 党支部考察了解研究同意,经选拔进入高级党校学习。
三、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9.入党积极分子取得高级党校结业证书;学生学习成绩良好以上,无不及格和违纪现象;教职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无违纪现象;
10.党支部讨论确定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
11.培养人定期谈话,将谈话记录和培养意见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12.党组织对培养对象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让其参加发展新党员大会、入党宣誓大会及党内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
四、确定发展对象
1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1年以上;按时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
14.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公示;
15.撰写自传;
16.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
17.党支部进行政审,写出综合性政审意见。
18.报院党委预审材料合格。
五、召开发展新党员大会,严格履行各项手续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人向发展对象讲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意义和具体要求,严格审查入党志愿材料。
20.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21.召开支部发展党员大会,保证出席人数。应出席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必须超过半数。
22.院党委指派专人(组织员)审查《入党志愿》材料并进行谈话,将谈话情况和对入党人的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
23.院党委讨论审批。
24.党支部及时通知个人,对本人进行入党后的谈话教育。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25.预备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26.党组织经常分配给预备党员一定的工作,使其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察;
27.预备党员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1次;
28.介绍人定期谈话,将谈话记录和培养意见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9.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30.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公示;
31.党支部到递交转正申请书1月内讨论,学生党员组织答辩会;
32.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转正;
33.院党委讨论审批。
34.审批通过后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同时作好《入党志愿书》和其他入党材料的归档工作。